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沈姿芸 電話:03-3322101#7316 電子信箱:182061@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2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組字第10300010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3年度人事法規數位學習部分課程名稱修正對照表」1份,請 查照。 |
說明: | 依據人事總處103年2月14日總處綜字第10300229921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級機關專任人事機構、本府所屬二級機關專任人事機構、本縣所屬學校專任人事機構 |
副本: |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人力科、桃園縣政府人事處考訓科、桃園縣政府人事處給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