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戴婉柔 電話:03-3322101#7574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06107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30014425號 |
速別: | 最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主旨: | 有關訂定「桃園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預防熱危害處理原則(草案)」一案,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03年3月4日府人考字第1030046682號函辦理。 |
二、 | 因應全球氣候暖化日益嚴重,高溫發生頻率日益增加,各機關學校在高溫期間應加強宣導熱危害預防觀念,本府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相關規定,擬訂定相關熱危害防護措施及作業程序,俾利事前預防、事中防護及事後救護有所準據。 |
三、 | 本府人事處103年2月17日邀請本府衛生局、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及相關局處召開研商會議,並就會議決議修正旨揭處理原則(草案);另為求審慎周延,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審視修正草案內容,填列所附意見表並核章後,於103年3月5日前,免備文逕傳至本局人事室承辦人戴小姐061073@mail.tycg.gov.tw信箱,無則免復。 |
四、 | 檢送旨揭處理原則(草案)及其修正意見表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桃園縣政府體育處、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副本: | 中等教育科、國小教育科、特殊教育科、終身學習科、體育保健科、教育設施科、幼兒教育科、本局督學室、本局秘書室、本局會計室、本局政風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