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4-03-11 | 點閱數: 1149

桃園縣102學年度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優良教學方案

甄選活動實施計畫

  • 依據:

 (一)教育部102學年度健康促進計畫。

 (二)民國102年11月07日桃教體字第1020071452號函。

  • 目的

 (一)提升教師性教育課程與教材研發風氣,激勵專業成長。

 (二)鼓勵教師落實性教育課程與教學,發展符合主題統整、跨領域協同、創新教學等

    多元教學策略,以豐富性教育課程內涵、提高教學效果。

  • 主辦單位:桃園縣教育局
  • 承辦單位:桃園縣立幸福國民中學
  • 活動對象:高中職、國中、國小格現職教師(含正職教師、代理及代課教師),高中

       職、國中及24班以上國小,每校至少一件參加。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04月25日(五)截止,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
  • 收件地址:33346桃園縣龜山鄉中興路100巷20號,文智遠組長 收。

         電話:(03)3298992#314,傳真:(03)3197815

     聯絡信箱:t002@mail.hfjh.tyc.edu.tw

  • 報名方式:

 (一)請參考教學方案甄選活動須知。

 (二)投稿所需相關表件格式可逕至幸福國中網站之「最新消息」

    (http://www.hfjh.tyc.edu.tw/default.asp下載。

  • 評審方式:

 (一)評審委員由本校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作品審查。

 (二)評選向度:教學課程的完整性、適切性、實用性、有效性、創意性、多元性等。

  • 獎勵及發表

 (一)依評審成績錄取特優(1名)、優等(2名)、佳作(3名)等獎項,未達標準者從缺。

   得獎者送教育局核定頒發獎狀及獎金,特優獎金3000元,優等獎金2000元,佳

   作獎金1000元。

   (二)獲得特優者給予嘉獎二次;獲得優等者給予嘉獎一次;獲得佳作者由縣政府教

       育局頒發獎狀鼓勵。

  (三)頒獎典禮訂於103年05月14日(三)全縣性教育種子教師知能研習活動中舉行,

      得獎者請務必出席領獎。

 (四)得獎名單於103年05月05日(一)公佈於幸福國中網站之「最新消息」

    (http://www.hfjh.tyc.edu.tw/default.asp),並以電話或E-mail個別通知。

 (五)凡得獎之優良教案,將放在幸福國中網站提供分享與下載。

  • 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還,請自行預留底稿。入選作品之參賽者須同

    意該作品與作品內容素材之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與作品參賽作者

    所共同所有。本作品參賽作者同意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對於本作品之著作財產

    權擁有專屬無償使用權,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和以其

    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並

    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

 (二)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

    將取消其價購資格並追回原發放價購金與版權價購證明。參賽作品若涉及違法,

    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不得運用已獲獎之同一作品投稿本次甄選活動,亦不得於本活動期間同

        時參加其他競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製作為主。若引用他人之圖片、影音與文字等,需取

        得所有權人同意,並註明出處。

 (五)請避免在參賽作品中直接呈現他人網頁。

 (六)作品繳交期限截止後,參賽者不得再新增、刪除、或修改。

 (七)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

        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過程遭毀

        損,參賽者須自行負責。

 (八)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九)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保有修改之

        權利,得另行補充並公佈於本校網站公告之中。若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內

        容或辦法,將以網站公告為依據。

  • 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102學年度健康促進中心議題學校經費支應。
  • 本實施計畫陳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您必須簽收後才能下載本文附檔。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