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張家偉 電話:03-3322101#7338 電子信箱:183058@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3003716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主旨: | 檢送「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諮商專線7858(請幫我吧)實施計畫」,請查照轉知並積極宣導。 |
說明: |
一、 | 依本府102年10月11日府人考字第1020236159號函頒之「桃園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現行本府提供員工諮商管道為個別諮商,考量本縣將於103年12月25日改制直轄市,部分員工可能面臨工作調整及組織變革,產生壓力或適應不良等問題,心理諮商需求量可能增加,為協助員工做好心理調適,本府增設專線電話及E-mail抒壓站2種諮商管道,預計於103年3月17日啟用,分別說明如下: |
(一) | 個別諮商:依需求向本府人事處提出申請,由專業諮商人員提供諮商輔導,每人每年度至多提供4小時免費協談。 |
(二) | 專線電話03-3027858(請幫我吧):由專業諮商人員,以線上諮商方式,全方位提供即時的客製化服務,協助同仁維護心理健康。 |
(三) | E-mail抒壓站:設立員工專用電子郵件帳號eapcenter.service@gmail.com,由專業諮商人員針對同仁從文字抒發的煩惱或疑問,最遲3日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
三、 | 透過前開諮商管道,如專業諮商人員評估個案情形嚴重,或遇有無法解決之問題,需透過其他管道協助者,則轉介面談或心理醫療機構;另各項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均依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予以保密及保存。 |
四、 | 另本縣員工尚得透過免費的社會資源進行諮商,包括電話與晤談2種方式: |
(一) | 電話諮商:生命線電話協談專線1995,及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0800-788-995等。 |
(二) | 晤談諮商:桃園縣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提供縣民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
五、 | 前述諮商相關資訊,已建置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協助」專區,並請各機關學校透過各種管道,例如:公開會議、教育訓練、網頁跑馬燈及E-mail轉知等方式,積極向所屬同仁宣導周知,以落實「關懷」、「體貼」、「溫暖」、「尊重」的人事服務措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