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3-19 | 點閱數: 754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金玉琴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06423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3001564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15642A00_ATTCH1.ppt)
主旨:函轉桃園縣後備指揮部「103(104)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
次召集、儘後召集申請規定事項」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縣後備指揮部103年3月4日後桃園管字第1030001
441號函辦理。
二、檢附「103(104)年度後備軍人緩召、逐次召集、儘後」受
理申請公告1份。
正本: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小、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副本: 2014-03-17
09:44:23
1030001693
■人■事■室■■■1■03■/0■3/■17■ 1■0:■02
■有■附■件■■■■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