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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3-19 | 點閱數: 782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300179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縣今(103)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新進教師聯
合甄選初試科目及甄試成績配分調整一案,請各校公告周
知,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3年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服務委員
會第1次會議暨本局103年3月14日局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甄選初試科目調整如下:
(一)今(103)年度凡報考國小普通班一般教師、國小普通班
英語專長教師、華德福學校教師及國小身心障礙班教師
等四類,初試科目為國語文、英文及教育綜合測驗等三
科,數學科則未再列入。
(二)明(104)年度起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初試科目除輔導專業
科目及教育綜合測驗等二科,新增國語文一科。
三、上開科目調整係考量今(103)年度起教育部已將國小教師
資格檢定應試科目增列「數學能力測驗」,應試範圍為普
通數學及數學教材教法等,且數學亦為本縣教師甄試複試
科目之一,經由現場試教將得以檢視數學科教材教法之精
確、熟稔與相關教育專業能力;另國小暨附設幼兒園教師
聯合甄選服務委員會鑑於教師現場教學能力之重要勝於考
試能力,複試成績將佔甄選總成績60%,初試成績則佔甄
選總成績40%
四、至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初試科目新增國語文科係鑑於我國國
小教師採包班制,且其未來得轉任普通班教師,爰納入國
語文為初試考試科目之一,並為使考生有充分準備的時間
,自104年度起實施。
五、本甄選訊息另已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tyc.edu.tw
/boe/main.php)最新消息公告。
正本:本縣公私立各國小
副本: 2014-03-19
11: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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