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3-24 | 點閱數: 1155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邱文欽
電話:03-3322101#7336
電子信箱:12707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 府人考字第103005858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為因應防汛期來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已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3月14日總處培字第1030026234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旨揭修正資料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縣長室、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參事、顧問、技監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