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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4-01 | 點閱數: 972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3007084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檢送「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常見問題問答集」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3年3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30027301號函、103年3月27日總處給字第1030027810號函辦理。
二、 旨揭問答集置於「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由該系統之功能選單/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查詢。另子女教育補助之審核流程及應注意事項,置於人事總處網站/人事業務標準作業流程專區/待遇保險SOP/子女教育補助預借與請領之項目,請參考使用。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縣長室、黃副縣長室、葉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祕書長室、參事辦公室、技監辦公室、顧問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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