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露塔 電話:03-3322101#7574 傳真:03-3310610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3002192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原函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3學年度二年制在職專班考試招生訊息,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3年3月31日臺藝大教字第1030130023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1份供參。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