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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4-14 | 點閱數: 788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 府教小字第103005901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文


 

主旨: 訂定「桃園縣國民小學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設置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 檢附本案設置要點電子檔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國小
副本: 教育局幼兒教育科、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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