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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4-22 | 點閱數: 1166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陳苑芳
電話:03-3322101
電子信箱:18501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300886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88666A00_ATTCH1.pdf、0088666A00_ATTCH2.doc)
主旨:轉知行政院103年4月16日訂定發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改制行政法人繼續任用軍職人員人事管理辦法」,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103年4月16日院授人綜字第10300304114號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2014-04-22
08:21:02
10300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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