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遴選原則
一、目的:以民主程序遴選本縣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教師代表,並符合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二、依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
三、遴選方式:由本縣各國民小學以公開票選方式產生學校教師代表一名,並援往例於鄉級互選一名,呈請 縣長圈選遴聘正式代表三名,候補三名(陳請 縣長圈聘時不註記票數)。
四、教師代表資格:本縣各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
五、遴選時程:
活動程序 |
說明 |
完成日期 |
各校辦理教師代表投票, 選出學校教師代表一名。 |
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等原則辦理投票。 |
103年5月12日中午前 |
各校將學校教師代表名單傳真或免備文逕送至各鄉鎮市中心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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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5月12日前 |
各鄉鎮市中心學校召集各國小教師代表(公差假出席),以票決方式選出所屬鄉鎮市教師代表一名。 |
以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等原則辦理投票。 |
103年5月16日下午4時前 |
各鄉鎮市中心學校免備文逕送(或傳真)鄉鎮市教師代表名單至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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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5月16日下午4時前,傳真(FAX:3358254)或逕送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
十三鄉鎮市中心學校如下:
桃園縣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推選作業鄉鎮市中心學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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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莊敬國小 |
龜山鄉 |
龜山國小 |
中壢市 |
中壢國小 |
蘆竹鄉 |
南崁國小 |
平鎮市 |
文化國小 |
大園鄉 |
菓林國小 |
楊梅市 |
四維國小 |
觀音鄉 |
草漯國小 |
龍潭鄉 |
武漢國小 |
新屋鄉 |
新屋國小 |
大溪鎮 |
田心國小 |
復興鄉 |
長興國小 |
八德市 |
大勇國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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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若有鄉鎮市自行協調變更中心學校,請於103年5月8日前通知區內其他學校,並向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登記變更。
桃園縣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代表名單格式:
(鄉鎮市: )
教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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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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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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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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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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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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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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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教育活動服務經歷或榮譽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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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核章: 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