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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5-06 | 點閱數: 732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佳儒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06423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30030288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轉知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為公辦民營之實驗型學校,其課程安排與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有異,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委辦單位安排,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103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30069386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國中小、桃園縣立觀音高級中學(國中部)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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