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佳儒 電話:03-3322101#7525 電子信箱:064235@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5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300302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主旨: | 轉知宜蘭縣「人文國民中小學」為公辦民營之實驗型學校,其課程安排與學期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有異,倘經成功調入,相關職務受委辦單位安排,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各校轉知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宜蘭縣政府103年5月5日府教學字第1030069386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前揭函文影本1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國中小、桃園縣立觀音高級中學(國中部)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