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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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桃教人字第10300373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0037369A00_ATTCH1.doc、0037369A00_ATTCH2.docx、0037369A00_ATT
CH3.pdf)
主旨:函轉本縣表揚好人好事運動協會辨理103年度好人好事代
表「八德獎」選拔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3年5月28日府社發字第1030120091號函辦理。
二、如有推薦案件,請於本(103)年6月25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
資料逕寄至桃園市富國路710號,該會聯絡人黃正炎總幹
事,電話(03)357-9029。
三、隨函檢附原函影本暨相關附件各1份。
正本: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縣政府體育處、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
心
副本:本局督學室(含附件)、本局中等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國小教育科(含附件)、本
局體育保健科(含附件)、本局終身學習科(含附件)、本局特殊教育科(含附件)、
本局教育設施科(含附件)、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局秘書室(含附件)、本
局政風室(含附件)、本局會計室(含附件) 2014-05-30
11:17:08
1030003708
■人■事■室■■■1■03■/0■5/■30■ 1■1:■29
■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