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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6-12 | 點閱數: 883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03013653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3年6月1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1號令廢止,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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