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3013653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3年6月1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1號令廢止,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1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