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300038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 |
主旨: |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41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