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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6-12 | 點閱數: 764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300038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主旨: 「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41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依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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