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03012841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自103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03年5月29日院授人給字第103003521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