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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6-25 | 點閱數: 930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 桃人給字第103000384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及說明


 

主旨: 民國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6月1日施行;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兩院會同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依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6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縣長室、黃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祕書長室、參事辦公室、顧問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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