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李愛倫 電話:3322101#7355 電子信箱:18405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6月23日 |
發文字號: | 桃人給字第103000384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及說明 |
主旨: | 民國103年1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6月1日施行;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及退休人員保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亦經兩院會同訂定發布並自同日施行。檢附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銓敘部103年6月6日部退一字第1033856736號函辦理,並檢送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縣長室、黃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祕書長室、參事辦公室、顧問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