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7-14 | 點閱數: 1019

一.依教育局102年05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20027284號函及100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行政會議決議之輪值順序排定。
二.依規定學期結束後1週及開學前1週應全日上班、寒假期間業務正常推展,不能影響民眾及師生權益且不降低行政效率。
三.有鑑於往例,學期結束後1週及開學前1週之行政人員請假者眾,為維持全校行政人力的1/5於校內辦公,單位主管常為成全所屬同仁休假,而成為經常性之留守人員。故從100學年度暑假開始,本輪值表輪值之期間包括整個寒假,即學期結束後1週及開學前1週均含在內,輪到輪值之同仁當日不得請假,若遇要事待辦(含公差、公假、事、病假等),應事先協調其他行政人員輪值(為利業務順利推展,調、換班敬請以同處室行政人員為優先)、經單位主管同意並告知人事人員知悉。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