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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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3005030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
主旨: | 檢送國立臺南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及第27屆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同仁並踴躍推薦,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3年7月15日南大校友字第1030010718號函辦理。 |
二、 | 如有推薦案件,請於本(103)年9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寄至該校校友服務中心,或E-mail至alumni@mail.nutn.edu.tw。 |
三、 | 檢附原函影本暨相關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縣政府體育處、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