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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7-21 | 點閱數: 862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子玉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3017241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為服務參加「103年第二次專技高考醫師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中醫師、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3年專技高考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於8月1日至3日往來臺東火車站至東海國中試區間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並鼓勵搭乘,請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3年7月17日府人任字第103014132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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