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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8-01 | 點閱數: 658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黃彥芳
電話:03-3322101#7451
傳真:03-3361097
電子信箱:samiaye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7月31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03005291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兵役宣傳及慰勞辦法」及「推行兵役事務獎懲辦法」,業經行政院於103年7月23日以院臺防字第1030039419號令發布廢止,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民政局103年7月28日府民兵字第1030178185號函暨臺灣省政府103年7月25日府財法字第1030051878號函轉行政院103年7月23日院臺防字第1030039419B號函辦理。
二、 檢附前揭行政院函影本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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