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校103年8月7日第9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幼兒園代理教師正取1名--丘明;備取--劉明芳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正取1名--趙敦芳;備取:無
三、正取人員:於 103年8 月 8 日11時至14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
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四、攜帶以下證件:
(1)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2)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
(3)於103年9月1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警察 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