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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8-13 | 點閱數: 664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藍宜亭
電話:(03)3322101#7337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3063@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 桃人考字第10300051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主旨: 有關財政部「推廣企業、組織或團體集體申辦手機條碼方案」,請協助宣導並轉知同仁踴躍申辦手機條碼作業,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6日總處綜字第1030041919號函轉財政部同年7月31日台財資字第10300032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1份。
二、 據財政部來函說明,該部主辦行政院核定「第四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1年至105年)」之「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一項,為落實節能減紙之政策目標,積極推廣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於本(103)年推動旨揭方案,期提升電子發票載具使用率與無紙化之比率。


 

正本: 本府所屬一級機關專任人事機構、本府所屬一級機關兼任人事機構、本縣所屬學校專任人事機構、本縣所屬學校兼任人事機構、各鄉鎮市公所人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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