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3
  • slider image 643
  • slider image 664
  • slider image 644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8-29 | 點閱數: 557

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潘錦煌
電話:3322101*7331
電子信箱:18306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7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0302088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及說明(0208817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03年7月22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
施行細則第14條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以及公務人
員1次記2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8月13日部法二字第103387
179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2014-08-28
11:53:11
1030005839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