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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9-05 | 點閱數: 1081

桃園縣政府人事處 函
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13樓
承辦人:黃悅語
電話:03-3322101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5@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3000573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0005730A00_ATTCH1.rtf、0005730A00_ATTCH2.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勞動部為了解社會各界對派遣
勞動上限規範之看法,已建置「網路參與討論」平臺,請
有意參與討論者於9月5日前上網表達意見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8月29日總處組字第10300443
28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 2014-09-04
13:43:41
1030006104
■人■事■室■■■1■03■/0■9/■04■ 1■5:■36
■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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