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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09-18 | 點閱數: 1046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子玉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3022922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為服務參加「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於9月26日至9月28日臺東火車站至新生國中試區間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並鼓勵搭乘,請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3年9月17日府人任字第103018388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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