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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輔導室 | 2014-09-29 | 點閱數: 1214

公告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辦理「第十八屆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北區初賽」實施計畫暨各組朗讀、口語演講、手語演講題目各1份。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03年9月17日北聰教字第10330738000號函辦理。
二、參賽資格:聽覺障礙學生,報名截止日期:103年9月26日(星期五),比賽日期:103年10月23日(星期四),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三、詳細參賽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請逕行參閱活動簡章,或洽本案聯絡人:周桂如幹事,聯絡電話:(02)25924446轉204或205。

 

 

第十八屆全國聽覺障礙國民國語文競賽北區初賽實施計畫

  • 目的:啟發聽覺障礙國民之多元智慧與能力,提昇國語文能力,以因應瞬息

萬變的多樣化社會生活。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

              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聲暉聯合會

  • 承辦學校: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六、參賽對象及組別:

組          別

對象

啟聰學校

(含特教學校)

國小組

現就讀於啟聰學校或特教學校國小部聽障學生

國中組

現就讀於啟聰學校或特教學校國中部聽障學生

高中、職組

現就讀於啟聰學校或特教學校高中職部聽障學生

一般學校

國小組

現就讀於各國民小學之聽障學生

國中組

現就讀於各國民中學之聽障學生

高中、職組

現就讀於各高中、職之聽障學生

社會組

甲組

聽覺障礙之社會人士、大專學生

乙組

聽覺正常並曾研習手語之社會人士或在學學生

備註:(一)參賽人員資格:報名一般學校各組及社會組甲組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聽障)、各縣市鑑定委員會證明、醫師診斷證明或聽力圖(優耳聽力損失程度達25分貝以上),於報名時一併傳真至承辦學校。

(二)凡參加本競賽歷屆同組同項榮獲第一名者,不得參加本屆同組同項比賽。

(三)每人限參加一項,不得跨組。

(四)每校單項報名人數可依照學校聽障生人數每多五個人(含)則增加一名報名名額(校內聽障生人數如1-4人,同一項目可推派2人,5-9人同一項目可推派3人,以此類推)

 

 

 

 

七、報名、競賽日期與地點:

項    目

初賽

承辦學校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報名日期

請北區各校於103年9月26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寄或傳真至臺北市立啟聰學校教務處

競賽日期

北區競賽日期:

103年 10 月23日(星期四)

參賽縣市

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

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競賽地點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連絡電話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320

電話:(02)25924446轉204、205     傳真:(02)25970734

E-mail: choukueiju@gmail.com   周桂如幹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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