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莊晴雯 電話:03-3322101# 7470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03007556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主旨: | 轉知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桃園縣團務指導委員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3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辦法」一案,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桃園縣團務指導委員會103年10月9日(103)青桃服字第22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辦法訊息如下: |
(一) | 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止,填妥相關表件後逕寄送或親送至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桃園縣團務指導委員會服務組彙整(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二) | 申請資格: |
1、 | 國籍:中華民國。 |
2、 | 年齡:20歲以上,40歲以下(出生於民國64年1月1日以後、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 |
3、 | 性別:女性。 |
三、 | 相關疑問請洽該會業務承辦人李昇衍先生(電話:03-4915168轉33)。 |
四、 | 旨揭辦法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下載(http://163.30.76.50/web_01.php)。 |
正本: | 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大專院校、高中職、公私立國中小) |
副本: | 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列管編號:103A01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