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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11-05 | 點閱數: 1364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麥幼萍 
電話:(03)3322101分機7532 
傳真:(03)3333275 
電子信箱:maiyuping@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  桃教秘字第103008097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推薦名單1份  
 
主旨:  為遴選第10屆(104、105年)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請協助推薦教師,並於103年11月20日前將推薦名單函復本局,請 查照。  
說明:   
一、  因應本縣103年12月25日升格改制,為免影響104年度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擬以具有法律專長或公正客觀之教師,優先遴聘擔任委員。爰此,請本縣所屬各級學校、學校教師會、桃園縣教師會惠予推薦教師代表、地區教師組織代表(人數不限),俾利後續遴聘作業。無推薦人選,則免回復。  
二、  檢送推薦名單1份。  
 
正本: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學校教師會(請各校代轉知)、桃園縣教師會、桃園縣教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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