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11-13 | 點閱數: 970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林子玉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5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3028199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為服務參加「10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臺東考區考生市區內交通往來,臺東縣政府安排接駁車於11月21日至11月24日往來臺東火車站至東海國中試區間免費接送服務,敬請協助公告廣為宣導並鼓勵搭乘,請 查照。
說明: 依臺東縣政府103年11月11日府人任字第103022555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