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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11-14 | 點閱數: 658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沈秀蓉
電話:03-3322101#7572-3
傳真:03-3310610
電子信箱:06105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11月11日
發文字號: 桃教人字第10300825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有關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修正「組織規程」第10條條文,請 查照。
說明: 依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103年11月6日103教福會字第032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修正條文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供參。


 

正本: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縣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
副本: 本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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