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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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4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0300883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attach.ty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8XDIDB |
主旨: | 函轉有關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03學年度人事主任及總務處庶務組長甄選一案,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3日臺教文(六)字第1030176190號函辦理。 |
二、 | 該校本次甄選人事主任及總務處庶務組長各1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20日下午4時止。 |
三、 | 檢送甄選簡章及教育部來函電子檔各1份。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縣立原住民實驗高中籌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