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候用校長莊文凱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chargeus@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3009362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來函影本、修正說明、對照表、發布令 |
主旨: |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第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30182160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030182160F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