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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4-12-24 | 點閱數: 784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候用校長莊文凱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chargeus@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030093629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來函影本、修正說明、對照表、發布令

 

主旨: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第1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030182160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2月22日臺教高(四)字第1030182160F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正本: 本縣各縣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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