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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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7日 |
發文字號: | 竹大教科字第103001614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第二階段簡章 |
主旨: | 為培育未來中小學校長及主任,本校辦理「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103學年度第二階段招生,惠請 貴校鼓勵有志擔任校長及主任者踴躍報名,請 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3年6月9日桃教中字第1030039569號辦理。 |
二、 | 本班課程係由知名教育學者與卓越校長聯合授課,內容原則上包括八大核心能力領域,總計24學分,授課方式包含講授、實作與練習,加強校長主任教育理念與實戰經驗。 |
三、 | 完成本學分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 貴縣中小學候用校長與主任甄試時,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6學分加2分,最高採計8分。 |
四、 | 上課日期:第二階段預計104年3月14日至7月結束。 |
五、 | 上課地點:竹北市六家國中上課,此地點鄰近中山高竹北交流道、新竹高鐵站、台鐵竹北站、六家站,交通便捷,校園內更附有停車場方便學員上下課。 |
六、 | 第二階段報名期限至104年3月9日(一)止(當日送達報名單位)。相關資訊網址:領導與評鑑中心http://lec.web.nhcue.edu.tw。 |
七、 | 報名優惠: |
(一) | 104年2月13日(五)前報名享學分費85折優惠;3月2日(一)前報名享學分費9折優惠(以報名文件之郵戳為憑)。 |
(二) | 兩人一同報名享學分費 95折優惠。 |
(三) | 四人一同報名享學分費 9 折優惠。 |
正本: | 桃園市各國民小學、桃園市立桃園國民中學、桃園市立經國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青溪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建國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慈文國民中學、桃園市立福豐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同德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會稽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新屋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坡國民中學、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桃園市立觀音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龍潭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桃園市立石門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介壽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竹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山腳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光明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南崁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園國民中學、桃園市立竹圍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幸福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龜山國民中學、桃園市立迴龍國民中小學、桃園市立八德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成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溪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新明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龍岡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大崙國民中學、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過嶺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中壢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南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興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東安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平鎮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楊梅國民中學、桃園市立仁美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富岡國民中學、桃園市立瑞原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立楊光國民中小學、桃園市立瑞坪國民中學、國立陽明高級中學、國立桃園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國立桃園高級中學、國立武陵高級中學、國立龍潭高級中學、國立內壢高級中學、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中壢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中壢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桃園縣清華高級中學、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南崁高級中學、桃園縣大興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壽山高級中學、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學、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學、國立楊梅高級中學 |
副本: | 本校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領導與評鑑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