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3-02 | 點閱數: 994

請二、三年級導師留意,班上有意願申請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之學生家長者,請轉知相關訊息。

主旨:檢送本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導師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4年4月22日起至104年4月24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29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4年5月16日。
三、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