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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3-03 | 點閱數: 1110

請二、三、四年級(104學年度將升三、四、五年級的學生)導師注意,班級如有學生家長欲申請本市藝術才能舞蹈班鑑定者,請轉知相關訊息。

 

主旨:檢送本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舞蹈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導師宣導周知。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申請報名日期:104年4月27日起至104年5月1日止。
(二)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5月18日。
(三)術科測驗時間:104年5月23日。
三、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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