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舞蹈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六年級導師宣導周知。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一)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二)申請報名日期:104年4月13日起至104年4月17日止。 (三)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28日。 (四)術科測驗時間:104年5月23日。 二、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