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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3-20 | 點閱數: 89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

承辦人:施玠羽
電話:(03)3322101分機7471
傳真:(03)3361044
電子信箱:06613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400131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0013150A00_ATTCH1.doc、0013150A00_ATTCH2.doc)
主旨:檢送本市「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
師鐸獎遴選要點」及「104年度中小學與公(私)立幼兒
園優良教育專業人員暨師鐸獎遴選訪視實施計畫」各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104年度各校辦理遴選推薦相關作業說明如下:
(一)推薦名額:
1、市立高中、國中、小學組:48班以下學校得推薦0-1
名,49班以上學校得推薦1-2名;校長部分由本局推薦

2、幼兒園組:符合表揚條件者,每園得推薦0-1名。
(二)推薦書及收件規定:
1、本次推薦資料皆以電子檔上傳至大勇國小首頁點選-1
04優良教育專業人員(http://163.30.87.3/104uploa
d/),不接受紙本收件,紙本資料請留校備查。
2、參加本市師鐸獎遴選人員:上傳資料包含推薦書pdf
檔、推薦書word檔(內文請以A4直式橫書、14號標楷
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及4張照片jpeg檔(個人生
活照1張、其餘為3張師生互動或家人合照等,照片務
必力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印製),pdf電子檔
內遴薦小組需簽章不可留空,未完成者視同資格不符
;格式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另得準備個人檔案書
面資料,於實地訪視提供委員參閱。
3、各校推薦市優良教育專業人員:上傳資料包含推薦書
pdf檔、推薦書word檔(內文請以A4直式橫書、14號
標楷體繕打,免加封面、封底)及4張照片jpeg檔(個
人生活照1張、其餘為3張師生互動或家人合照等,照
片務必力求畫質清晰,以利紀念專輯印製),pdf電
子檔內遴薦小組需簽章不可留空,未完成者視同資格
不符;格式不符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資料上傳日期:104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04年4月9日
(星期四)下午4時止。
(四)上傳方式請依網頁說明辦理,上傳完成後,即可見上傳
結果,若有疑問,請電洽大勇國小資訊組姚志宏組長(
電話:3622017-212或e-mail:mis@mail.typs.tyc.edu
.tw)。
二、自本年度起,受推薦人請擇一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或本市師
鐸獎遴選,不得同時申請;今年獲本市師鐸獎者明年度應
推薦至教育部參加師鐸獎遴選。
三、本案承辦單位及聯絡窗口:
(一)承辦學校:大勇國小陶知仁主任,聯絡電話:3622017
轉310。
(二)幼兒園部分:本局幼兒教育科王昭人先生,聯絡電話:
3322101轉7584。
(三)市立高中及國中小部分:本局終身學習科施玠羽小姐,
聯絡電話:3322101轉7471。
四、本案遴選要點及訪視計畫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ht
tp://163.30.76.50/web_05.php)/檔案下載區查詢下載

正本:本市公私立各國小、本市公私立各國中、本市各公立幼兒園、本市各市立高中、
本市各私立幼兒園
副本: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含附件)、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 2015-03-12
1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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