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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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3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4006966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本市議會近日發生民眾未辦理登記換證,擅闖議員研究室專用區域,為維護議會大樓內秩序與安全,請本府同仁至議會洽公時,應佩戴員工識別證,以利辨識,請查照。 |
說明: | 依桃園市議會104年3月18日桃議總字第104000158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副本: | 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市長室、桃園市政府副市長室、桃園市政府秘書長室、桃園市政府副秘書長室、桃園市政府參事辦公室、桃園市政府顧問辦公室、桃園市政府技監辦公室、桃園市政府參議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