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65
  • slider image 667
:::
重要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5-07 | 點閱數: 1214

一、依據內政部104年5月1日內授移字第1040952299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鏈結婆家與娘家聯繫,
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暑假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
、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及企業觀摩體驗,以培育多元
化人才種子,並與國際接軌,特試辦旨揭計畫。
三、旨揭活動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04年5月29日截止,有關報名
資格、組別、體驗重點及辦理方式,請參考活動簡章(詳
附件,含申請表、計畫書及成果報告等)。
四、本案相關資訊請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下載(http://www.i
mmigration.gov.tw),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承辦人(陳奕
霖專員,電話:02-2388-9393轉2523)。

內政部移民署

「新住民二代培力試辦計畫」活動簡章

{C}一、 {C}計畫目的

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鏈結婆家與娘家聯繫,透過新住民二代培力試辦計畫,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暑假回到()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及企業觀摩體驗,並於返臺後分享相關成果,透過學習交流,培育多元化人才的種子,以其母語及多元文化優勢接軌國際,拓展國家發展的新視野

{C}二、 {C}辦理機關

{C}(一) 主辦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C}(二) 協辦機關:教育部及各級學校。

{C}三、 {C}辦理內容

()體驗重點:

1.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暑假期間至父或母親原生家庭,進行至少兩週之浸潤式學習體驗,使新住民子女承襲()祖父母家庭豐厚的文化及熱絡彼此情誼,重新認識父()原生家庭,瞭解所具東南亞之文化優勢。另透過新住民家庭、新住民子女及老師組成團隊,進行跨界交流,推廣臺灣文化,體驗不同文化內涵,翻轉對不同文化之刻板印象。在全母語環境中,加強聽說能力與生活化用語,促進新住民子女學習及運用,累積語言資產,厚植未來競爭力。

2.企業觀摩體驗:暑假期間至臺商企業,進行至少兩週學習,並規劃安排妥適的職場體驗及學習內容。透過臺商企業觀摩體驗,新住民子女未來可成為擴展國際貿易之人才,廣泛延續臺灣經濟實力。

()報名組別與補助額度:

每一新住民子女僅能報名一組別,若有2位以上符合資格之子女,由其中1位提出申請,其餘得列為同行者,不得分開報名,如有前述情形則視為資格不符。各組名額視報名情況得互為流用。內容如下:

1.個人組:

在學之新住民子女,參與類別如為企業觀摩體驗,須年滿18歲,欲前往觀摩之臺商企業應為當地合法立案公司,並須出具該公司意向同意書;如為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預計選出15名,每名提供補助新臺幣3萬元。

 

2.團體組:

參與類別以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為限,新住民原生家庭須提供住宿,在學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每名提供補助新臺幣3萬元。包含如下:

(1)家庭組:新住民或經監護人同意之代理人,與新住民子女,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以2人為限,預計選出20組。

(2)親師組:新住民、新住民子女與教師或學校行政主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以3人為限,預計選出15組。

 ()報名資格:

1.新住民:為與國人結婚者,且為在臺合法居留或已歸化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籍外國人。

2.新住民子女:為上述新住民身分與國人結婚所生之子女。

3.教師或學校行政主管:須與新住民子女同校。

4.以上接受補助者均須自行投保相關醫療險、意外險等,若屆時未出具投保證明則視同棄權。

{C}四、 {C}辦理方式

()申請案收件日期,10451()529()

()由各級學校或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推薦。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申請資格不符、資料填報不實,或資料填報不齊全經通知修正、補繳而仍未能修正或補繳者,即喪失評選資格,其申請案恕不退件。申請文件如下:

1.申請書

2.體驗計畫書與具結文件(個人組、家庭組及親師組)

3.身分證明文件(記事不省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4.其他佐證資料(參與本計畫動機之證明文件或說明)

()第二階段甄選評核,評分項目及比例如下:

項目

分數比例

可行性(學習目的、預期效益,能在國外學習體驗2週內達成執行之成果)

25%

開創性(學習發展與影響創意、創新及引發大眾重視

25%

影響性(學習重要性,對於社會整體或特定團體之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突破個人的現狀或過去紀錄

20%

持續性(學習與成效持續力,前期的準備及努力,回國後續之體驗分享與實踐)

20%

特殊性(強烈學習動機、優異表現或特殊境遇)

10%

 

()甄選結果公告日期:104610日。

()行前準備說明會日期:104613日,下午230分。暫訂於本署11樓大禮堂(臺北市廣州街15)

五、成果分享

()成果資料:成果報告書1份、生活日誌、照片每日至少2張、成果簡報1份或主題式短片3-5分鐘。

()成果資料審查:經評選委員審查,每組別選出學習表現優秀者2名,於發表會中頒發新臺幣5,000元禮券。

()成果發表暨記者會日期及地點:暫訂104925日,於本署11樓大禮堂(臺北市廣州街15)

六、工作期程

編號

工作項目

時程

1

報名作業

10451日至529日止

2

甄選評核作業

10463

3

甄選結果公布

104610

4

行前說明會

104613

5

提供機票報價單、投保證明及補助金匯款作業

104613日至622日止

6

執行國外體驗學習計畫(需至少14日)

10471日至831日止

7

成果資料審查

104910

8

成果發表暨記者會

暫訂104925

 

備註:

1.參加者須依報名組別(個人組/家庭組/親師組)與體驗重點(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企業觀摩體驗),完整填寫申請表、計畫書、具結文件及領據。報名資料請於右上方用迴紋針或訂書針將申請書、附件及應備資料整齊裝訂後,於529日前,以郵局掛號郵寄至:100 台北市廣州街155樓,封面請標明:「新住民二代培力試辦計畫 活動小組 收」,郵戳為憑。

2.視情形得延長收件期間,並依本署網站公告為主。

3.其他活動期程日期如有所變更,以本署網站公告為主。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二代培力試辦計畫」

相關注意及配合事項

{C}一、    獲選者均需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拍攝並出席成果發表暨記者會,以利本案之推動與分享。

{C}二、    出發時間為暑假,至少停留國外14天,日程由獲選組別自行決定。

{C}三、    獲補助者須接受主辦單位之指導,於10494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與旅行業者代收轉付收據、來回登機證正本(請以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