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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11 | 點閱數: 89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03-3322101-7419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ghif9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4004057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為教育部函轉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104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如附件)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04年6月4日臺教文(六)字第1040073635號函辦理。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高中
副本: 本局中等教育科、本局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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