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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7-01 | 點閱數: 680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許佩君
電話:03-3322101#7573
傳真:03-3367565
電子信箱:183030@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 府教人字第104016673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訂定「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立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業要點」一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本府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本府教育局體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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