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廖啟智 電話:7531 電子信箱:061079@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6月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04004077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市教師團體會務公假核給處理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有關本市教師團體會務公假,104學年度應以公假核給天(時)數的審核方式、固定授課節數、請假程序嚴謹性及課務處理周延性等四個面向,經協商方式核實處理教師團體會務公假事宜。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 |
副本: | 本局局長室、林副局長室、人事室、秘書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