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72
  • slider image 669
  • slider image 668
:::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7-21 | 點閱數: 7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林志展
電話:03-3322101#7503
傳真:03-3358254
電子信箱:miclin200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 桃教資字第104005178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二


 

主旨: 轉知「桃園市市民卡管理作業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4年7月13日府研資字第1040174705號函辦理。
二、 檢送府函影本、發布令影本、作業要點及逐點說明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高中職
:::

會員登入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