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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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7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04005249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市104年度國民中小學第19期校長、主任甄選作業時程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04年6月2日召開之「本市103學年度第18期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見習規劃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二、 | 因應政策需要,自第19期候用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制度另案規劃中,爰旨揭甄選作業預計於本(104)年9月期間受理網路報名及積分審查,10月期間辦理甄選筆試及口試作業,相關甄選簡章另函公告。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