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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8-03 | 點閱數: 1483

 

東安國小甄選公告

甄選類別

代理代課教師

公告主旨

104學年第1學期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公告起始日期

2015/8/3

公告結束日期

2015/8/10

公告說明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第1學期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性公告分次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1名
二、聘期:104年8月27日起至105年7月2日止
三、本次缺額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分式辦理
◎第一次報名日期:104年8月14日(星期五)8時至12時
◎第一次甄試日期:104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

 

◎第二次報名日期:104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2時至16時
◎第二次甄試日期:104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
 
報名資格:

1.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

2.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應依教育部101412日臺訓(三)字第1010046968C號令辦理,其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若第一次未足額錄取人員時辦理第二次甄試,已足額錄取則不辦理第二次甄試。
四、其餘詳如簡章

報名日期起

2015/8/14起依序逐次辦理

報名日期止

2015/8/14起依序逐次辦理

甄選時間

2015/8/17起依序逐次辦理

專長需求

詳簡章

錄取人數

1

備取人數

若干

簡章下載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

聯絡人

人事室何主任

聯絡電話

03-45095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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