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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8-20 | 點閱數: 952
桃園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蔡沛瑄
電話:03-3322101#7324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85014@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4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府人力字第104021183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主旨: 檢送銓敘部、考選部會銜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1份,請查照。
說明: 依銓敘部、考選部104年8月10日部特二字第1044001759號、選規一字第1040003430號令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正本: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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