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徐惠卿 電話:03-3322101分機7322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06847@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力字第104021483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說明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相關釋例彙整表新增釋例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8月14日總處組字第104004349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