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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9-01 | 點閱數: 642

 

 

東安國小甄選公告

甄選類別

代理代課教師

公告主旨

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起始日期

2015/9/1

公告結束日期

2015/9/9

公告說明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1名
二、聘期:
錄取公告後第2日起為起聘日起至105年7月2日止
三、報名日期:104年9月8日(星期二)8時至12時
    甄試日期:104年9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報名資格:

    1.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

    2.專任輔導教師應具之專業知能,應依教育部101412日臺訓(三)字第1010046968C號令辦理,其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1)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及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四、其餘詳如簡章

報名日期起

2015/9/8

報名日期止

2015/9/8

甄選時間

2015/9/9

專長需求

詳簡章

錄取人數

1

備取人數

若干

簡章下載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專任輔導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

聯絡人

人事室何主任

聯絡電話

03-45095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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